1、条款效力:
本爱普生心加心服务条款(以下称“本条款”)旨在说明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称“爱普生”)与用户在爱普生心加心服务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用户在购买心加心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条款。购买心加心服务即表示用户理解并完全接受本条款。
2、服务内容:
爱普生将依据本条款向用户提供爱普生心加心服务(以下称“本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参见《爱普生心加心服务内容介绍》。用户根据自身需求选择购买本服务,其具体服务期限和服务级别参见“爱普生用户俱乐部”中该用户所购买的心加心服务信息。
3、购买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产品方可申请购买本服务:
注:爱普生保留接受或拒绝用户申请的一切权利。
4、服务时间:
爱普生提供本服务的延长保修期服务和超值保养服务的时间原则上是除去周六、周日及法定休假日以外的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的9:00-17:00,现场服务依据用户购买的响应级别及类别来提供服务。如用户与爱普生另有协议,则应遵循相应协议。
5、服务区域:
爱普生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提供本服务。用户如将产品移出此区域将不能享受本服务。
6、确认程序:
用户向爱普生认证服务机构或爱普生服务热线提出购买需求,由爱普生认证服务机构在心加心服务销售系统中录入,爱普生在确认录入系统的产品符合本服务的购买条件后,审核通过,本服务开始生效。如因申请的产品不符合爱普生要求的购买条件而导致爱普生拒绝提供本服务,爱普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用户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用户如已经支付购买本服务款项的,爱普生将退还该等款项)。
7、违约责任:
若爱普生或其认证服务机构未能履行本条款或《爱普生心加心服务内容介绍》中承诺的服务,且没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爱普生将应用户书面要求退还用户购买本服务所支付的款项。如因爱普生无法合理预见和控制的因素或因用户方面的原因或因不可抗力导致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服务则不受本条所限。
8、损害赔偿:
如因爱普生或其认证服务机构的过错造成用户的财产损害,爱普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承担赔偿责任。爱普生对用户财产损害的赔偿仅限于有形财产,且不超过财产的实际价值。爱普生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间接或连带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用户义务:
爱普生或其认证服务机构提供现场服务时,用户应提供维修必需的环境及场所,并有代表在现场给予支持;爱普生或其认证服务机构检查产品状况或询问产品故障情况、故障原因、使用情况或其他产品信息时,用户应积极配合、据实答复,并在相关文书上签字或盖章确认;每次服务完毕后,用户应在相应文书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10、服务变更:
更改或增加已购买的心加心服务服务内容须经用户与爱普生或其认证服务机构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爱普生有权根据用户的变更要求决定是否对所提供的服务做相应的更改。
11、除外责任:
经爱普生认定的以下情况不属于心加心服务的范畴:
12、旧备件所有权:
用户同意爱普生或其认证服务机构在提供维修服务时被更换的旧备件的所有权无偿转归爱普生所有,用户应在要求修理时将被更换的旧备件交付爱普生。
13、终止条款:
14、安全规范:
若用户的现场环境对爱普生认证工程师有潜在的安全或健康威胁时,用户必须事先告知提供服务的人员。爱普生可要求用户在爱普生的指示下维修此产品。
15、附件效力:
《爱普生心加心服务内容介绍》、产品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或随机资料等作为本条款的附件,与本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争议解决:
因本服务所引起的争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